3-《我的葬礼在直播,而我在出租屋里看》

  要讲清楚我为什么没死,得先讲清楚我为什么该死。

  沈家有两张桌子。一张在沈氏顶楼办公室,胡桃木的,我爸坐。

  他在那张桌子上谈几十亿的并购,谈银行续贷,谈沈氏的信价比命重要。

  另一张在老宅地下室,挨着影音室,小,旧,桌角贴着一圈防撞条,怕我加班到深夜起身时撞到头。

  十六岁那年我爸让人搬进来的。

  他说:「晚晚字稳,心细,帮哥哥看看文件。」

  我哥沈听舟,大我三岁,沈氏钦定的太子。

  太子的简历很漂亮:名校,海归,进公司三年挂了四个总监头衔。

  太子的报表是我做的。

  太子的论文是我改的。

  太子签的合同,关键字眼是我核的。

  核出问题,太子不方便出面,就由我出面「失误」一下。

  我大四那年,他申请留学的材料里缺一段投行实习。

  那家投行是他导师亲戚的空壳公司,需要一个在校学生替他跑流程、签字、领实习证明。

  签字的人不能是太子本人。

  我爸把电话递给我:「晚晚说话稳,你打。」

  我打了,照着话术念,一遍过。

  后来那家空壳公司被查,工商登记的「实习经手人」一栏,是我的名字。

  我爸说,小孩子家家的,查到了也就是个实习,不碍事。

  我哥的照常到手,全家去吃了顿日料庆祝。

  那天我也在,坐在桌角,替他们剥了一晚上虾。

  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,包括我自己。

  我妈还夸我:「晚晚手巧。」

  我哥吞下一只蘸满酱的虾仁,像是忽然想起什么,给我也点了一份鳗鱼饭。

  「妹妹最好了。」他说。

  那天我很久没想明白这句话哪里不对。

  现在我知道了。最好的妹妹,就是死了都不用家里人亲自下手的妹妹。

  二十二岁那年冬天,一笔海外项目的抽屉协议得有人兜底。

  我爸把文件推到我桌上,只说了一句:「晚晚签一下,你哥马上要进董事会了,这时候不能有争议。」

  我签了。

  签完在地下室那张桌子前坐了一整夜。

  天亮的时候我想明白一件事。

  沈家的女儿不需要名字,需要的是一个笔迹。

  从十六岁起我留了个习惯:凡经我手的文件,扫描件同步云端,纸质件挑关键的做公证留底。

  公证做的是签名式样保全,年年做,公证处有我从十九岁起每一年的签名留底。

  我只是怕有一天窟窿兜不住,需要一个经手人顶上去的时候,明处那张桌子坐的人不会认,太子不能认。

  那就只剩地下室这张桌子的主人了。

  后来我才知道,我怕的方向不对。

  他们没打算让我活着背债。